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2015年第3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繁昌县长江引水改造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如下:
1、公示内容: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电子版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rbIfJRakManymlgs09q-w 提取码: t424)。
2、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4、企业基础信息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邦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713906224Y
(4)建设地点:芦南水厂位于繁昌县“新港——荻港”公路南侧,笔架村西侧。新港水厂位于横山公路与新南路交口。
(5)联系人:18010768876 崔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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